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产品定义

  • 1.流动资金贷款:  流动资金贷款是指为满足成员企业单位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临时性、季节性的流动资金需求,保证成员企业单位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进行而发放的贷款。
  • 2.法人账户透支:  法人账户透支业务是指在成员单位获得财务公司授信额度后,财务公司为成员单位在约定的账户、约定的限额内以透支的形式提供的短期融资和结算便利的业务。当成员单位有临时资金需求而存款帐户余额不足以对外支付时,法人账户透支为成员单位提供主动融资便利。
  • 3.委托贷款:  委托贷款是指财务公司作为受托人,根据委托人的委托,在委托人存放财务公司的资金额度内,向委托人指定的借款人,按照委托人指定的贷款用途、期限、利率和金额等代为发放、到期协助收回贷款本息的业务。委托人须提供合法的资金来源,委托人及借款人均须为成员企业,贷款风险由委托人承担。

适用对象

  • 集团成员单位

业务流程

  • 一.流动资金贷款:  

    1、借款人向财务公司提供授信及借款申请材料;

    2、财务公司根据借款人经营情况核定,并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审批;

    3、审批通过后,双方签订《借款合同》、《抵押合同》、《质押合同》等相关合同文本;

    4、客户按照事先约定的贷款用途,提供借款借据申请借款,合理支配贷款资金,到期偿还本息。

  • 二.法人账户透支:  

    1、借款人向财务公司提供授信及借款申请材料;

    2、财务公司根据借款人经营情况核定,并经公司内部审批流程完成审批;

    3、审批通过后,双方签订《借款合同》、《抵押合同》、《质押合同》等相关合同文本;

    4、客户按照事先约定的贷款用途,提供借款借据申请借款,合理支配贷款资金,到期偿还本息。

  • 三.委托贷款:  

    1、委托人向财务公司提交《委托贷款申请表》及相关资料,借款人向财务公司提交相关资料;

    2、财务公司负责审查委托人/借款人提供的材料的合规性、完整性,完成资格审查和项目审批;

    3、财务公司审批后通知委托人和借款人,共同签订《委托贷款合同》及《委托贷款协议》;

    4、在确定委托资金划入委托人在财务公司存款账户后,财务公司根据合同约定办理放款手续,并根据合同约定收取委托贷款手续费;

    5、委托贷款结息日或本金到期前,财务公司会及时通知借款人还本付息,财务公司出具《还本付息通知书》交借款人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