业务介绍
产品定义
适用对象
业务流程
1、成员单位按财务公司要求,开立存款账户。
2、成员单位可向该存款账户存入资金或支取款项,财务公司按照人民银行挂牌公告的活期存款利率对该账户按季结息。
1、成员单位办理定期存款业务时,须提交开户申请书,并预留印鉴。
2、财务公司审核无误后开立定期存款账户,给存款企业开出"单位定期存款开户证实书",财务公司证实书仅作证实存款单位开户使用,不得作为质押的权利凭证。
3、成员单位可通过财务公司信息系统办理定期存款存入和支取。
1、成员单位柜面办理通知存款业务时,提交开户申请书,并预留印鉴;
2、财务公司审核无误后开立通知存款账户;
3、成员单位可通过财务公司专用信息系统办理通知存款存入、预约支取和支取。
1、成员单位与财务公司协商起存金额,并签订《协定存款合同》;
2、财务公司按《协定存款合同》约定为成员单位账户计息。